(一)若遇到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合同当事人应主动将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若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要按照市场价格等进行折价补偿。
(二)当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需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三)若发现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应及时采取措施让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