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彩礼赠与时间,结婚登记前赠与女方通常为女方个人财产,登记后赠与且未明确只给一方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出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三种情况,给付方要求返还彩礼可获法院支持。
(三)有彩礼归属争议时,收集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