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给了老婆,剩下装修尾款由谁来偿还需要分情况看:
双方有约定的情况
如果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调解书中,对装修尾款的偿还责任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该约定执行。比如约定由女方承担,那么后续女方就需要负责偿还剩余的装修尾款;若约定由男方承担,男方就要履行还款义务。
双方无约定的情况
1.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一般来说,如果装修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装修是为了夫妻共同居住、使用该房屋,那么装修尾款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房子在离婚时给了女方,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 共同偿还的方式可以是双方协商按一定比例分担剩余尾款,例如各承担50%;如果协商不成,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承担了全部还款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向另一方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2. 属于一方个人债务
- 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装修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且装修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该装修尾款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 若属于女方的个人债务,即使房子给了女方,剩余尾款也应由女方自行偿还;若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则由男方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