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母亲身体健康且尽到抚养义务,两周岁以内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以保障孩子成长。
(二)若母亲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且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等情况,子女可随父亲生活。
(三)父母双方若达成协议,让两周岁以内子女随父亲生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这种安排也会被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第四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