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与男方沟通,了解他不情愿签婚前协议的原因,若因对协议内容有异议,协商修改条款,保证协议公平合理、体现双方意愿和利益。
(二)若男方对婚前协议存在误解,向其解释婚前协议是预防未来纠纷、保障双方权益,并非否定感情。
(三)若沟通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寻求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帮助,由律师从法律角度解读和调解。
(四)若男方最终坚决不同意签订,不可强迫,可通过财产公证等方式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