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签收法律文书并了解诉求。在法定期限内签收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传票等,仔细阅读起诉状,明确妻子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二)积极收集有利证据。围绕夫妻感情状况、财产归属、子女抚养能力等方面收集证据,涉及财产分割要提供财产清单和产权证明,争取子女抚养权则提供自身抚养条件优越的证据。
(三)决定是否同意离婚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意离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与妻子协商,争取达成调解协议;不同意离婚,在答辩状中说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实和理由,按时参加庭审答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