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先自行协商,女方给予男方补偿,补偿数额按房屋现有价值扣除未还房贷后男方应得份额计算。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
(二)房子是女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的,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子归女方,未还贷款为女方个人债务,女方需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男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