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在起诉后可能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行为,受损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交易记录、资金流向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受损方一旦察觉有恶意转移财产迹象,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避免财产被进一步转移,保障自身权益。
(三)若不确定对方转移财产是否属于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