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刑事拘留性质
要清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强制方法,国家承担成本,本身无费用。
(二)了解额外费用情况
若在拘留期间需在看守所购买生活用品,费用自行承担;家属聘请律师等法律帮助服务会产生律师费用,但这不属于刑事拘留本身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该法条表明刑事拘留是法定的强制手段,未提及收费内容,说明其本身不产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