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证据充分形成完整证据链达高度盖然性标准,法院支持其诉求;证据不充分,即便被告不举证,法院也不支持。行政诉讼中被告对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不提供或逾期无正当理由提供,视为无证据,法院判其败诉,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且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法律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是基础原则,这意味着提出主张的一方要拿出证据来支撑。当原告完成举证且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也就是证据能很大程度证明其主张,法院就会支持。反之,若原告证据不足,即便被告不反驳,法院也不会支持原告。而行政诉讼中,为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由被告对行政行为举证。若被告不履行举证义务,法院会判其败诉,不过当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且第三人提供证据时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大家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遇到证据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