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结婚10年正常离婚,无需主动考虑退还彩礼,因为一般不符合彩礼退还的法定情形。
(二)若给付方以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为由要求退还彩礼,收受方可以要求其提供家庭至今仍处于极度经济困境的证据,如贫困证明、重大债务证明等。
(三)若双方对彩礼退还问题有争议,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退还及退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