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时,若希望合同继续履行,可书面通知对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剩余义务,保留好通知凭证。
(二)对于质量不符的标的,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修理、更换,记录好相关沟通情况。
(三)在要求赔偿损失时,收集好因对方违约所受损失的证据,如财务报表、交易记录等,损失计算要合理且在对方可预见范围内。
(四)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可直接要求对方按约定支付,注意看违约金条款是否合理。
(五)若对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