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嫁女儿若想顺利继承父母财产,平时要与父母保持良好关系,尽到赡养义务,避免出现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二)若父母立有遗嘱,要及时了解遗嘱内容,确认自己对未处理部分财产的继承权。
(三)若发现存在其他继承人故意隐瞒遗嘱、篡改遗嘱等侵害自己继承权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