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保险公司沟通,让其提供定损依据和明细,像更换部件清单、维修工时等,以此判断定损价格是否合理。
(二)若沟通后还有异议,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定损,利用第三方评估报告的权威性解决问题。
(三)重新定损价格和保险公司定损价格差距大时,向保险行业协会、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投诉,由监管机构调查处理。
(四)保留沟通记录、定损报告等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核定损失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