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侵占个人财产17万元已构成侵占罪,在被害人未报案时,主动退还财物,争取被害人谅解,可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若被害人已报案,主动退还财产,向司法机关表明悔罪态度,在后续司法程序中,该退还行为会被作为从轻处罚情节考量。
(三)在法院量刑阶段,可通过律师等专业人士,向法院阐述自身悔罪态度及退还财产等情节,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判处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