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不能随意放弃,因客观困难无法抚养可协商或诉讼变更抚养权,主观不想抚养法院一般不支持,变更后未直接抚养方通常仍需支付抚养费。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这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的责任,不能随意被放弃。如果父母因客观困难如经济状况恶化、身患重大疾病等无法继续抚养孩子,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若双方都有意愿,可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办理手续;若另一方不同意,则可向法院起诉,但需举证证明自身存在正当理由且对方有能力和意愿抚养孩子。不过,若只是主观不想抚养,不符合法定变更情形,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并且,即使抚养权变更,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基于法律规定,还是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如果大家在抚养权变更等抚养子女相关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