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后父母双方作为法定监护人,有责任为孩子共同协商取名,这是基于对孩子权益的保护,因为孩子尚无自主决定姓名的能力。
(2)自然人依法享有姓名权,包括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孩子作为自然人,其姓名确定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3)当父母能达成一致时,可持证明材料到户籍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这是常规的合法流程。
(4)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借助第三方调解机构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这种方式能避免矛盾激化。
(5)调解不成时,一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等原则确定名字,之后凭生效裁判文书办理户籍登记。
提醒:在为孩子取名过程中,父母应从孩子利益出发。不同家庭情况复杂,若遇到难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