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可返还彩礼的情形,男方可先和女方友好协商,争取和平解决彩礼返还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男方要收集能证明已给付彩礼及数额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三)准备好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女方返还彩礼。
(四)若不符合可返还彩礼的情形,女方有权利拒绝返还,男方的请求通常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