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15岁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时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
(二)若实施的是上述八种犯罪之外的罪行,虽不负刑事责任,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加以管教。父母或监护人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了解孩子的日常行为和心理状态。
(三)对于被追究刑责的15岁犯罪人,不适用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