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申请财产保全,先评估对方是否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行为,若有此类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况,建议申请财产保全保障自身权益。
(二)考虑案件标的大小,若案件标的小,可不急于申请。
(三)考察对方信誉和履行能力,对方信誉良好且有足够履行能力时,可不申请财产保全。
(四)衡量自身情况,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担保和承担一定费用,要综合自身实力决定是否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