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若母亲不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如重大疾病、虐待孩子等,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可积极准备自身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住所、收入证明等。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先协商抚养权归属。若协商不成,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证明、孩子生活照片等,向法院争取优先抚养权。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孩子意愿,可让孩子表达想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想法,并保留相关证据。
(四)双方都要注重自身经济条件、生活环境、品德等方面的表现,提供良好的抚养条件,以争取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