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夫妻双方应尽量在离婚时达成处理协议,明确房产归属和补偿方式。若无法达成协议,要保存好婚后共同还贷的相关证据,以便后续主张补偿。
(二)对于婚后财产,夫妻双方可提前沟通,在离婚时友好协商财产分割方案。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