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担心财产问题,可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对某些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明确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归属,避免离婚时的争议。
(二)对于债务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在日常交流中明确各自债务的承担范围,并且在对外发生债务时,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
(三)若一方婚前有大量个人债务,可与对方坦诚沟通,通过书面约定该债务由其个人承担,不影响家庭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