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立案:报案人要确保提供详细准确的案件材料,协助侦查机关调查。若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侦查机关需严格审查材料,准确判断是否立案。
(二)民事立案:原告应在起诉前明确管辖法院,准备好完整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若收到补正通知,及时按要求补正。法院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