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给合同副本的处理办法
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签订委托合同后,合同双方都应当持有合同文本,这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本要求。律师未给你委托合同的副本,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直接沟通 :你可以直接向律师或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提出要求,明确说明你需要一份委托合同。通常情况下,律师会及时提供给你。
书面催告 :如果口头沟通没有效果,你可以通过发送书面函件的方式,要求律师事务所提供委托合同,并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如快递底单、邮件记录等。
向律协或司法局反映 :若律师事务所仍然拒绝提供,你可以向当地的律师协会或者司法局进行反映,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协调。
关于能否随时终止委托
在委托合同关系中,你作为委托人是享有任意解除权的。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也就是说,你可以随时终止委托,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无偿委托 :若你与律师签订的是无偿委托合同,在解除委托时,如果因为解除时间不当给律师造成了直接损失,你需要进行赔偿。例如,律师已经为案件投入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你突然解除委托,导致律师之前的工作白费,这种情况下你可能要赔偿律师相应的费用。
有偿委托 :对于有偿委托合同,除了要赔偿律师的直接损失外,还需要赔偿律师在合同正常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比如,委托合同约定律师完成整个案件代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你中途解除委托,就需要赔偿律师完成剩余工作可以获得的那部分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