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是首要措施,警方会制止家暴、调查取证,根据情节对加害人批评教育、出具告诫书,严重的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责。
(二)收集伤情照片、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三)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暴、骚扰等行为。
(四)向加害人或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求助,获取调解、心理疏导等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