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诉,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后,仔细了解对方诉求与理由。
(二)争取孩子抚养权,收集自身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像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孩子生活习惯等。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关注其意愿。
(三)梳理夫妻共同财产状况,防止对方转移、隐匿财产,若发现可在诉讼中请求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四)庭审时保持冷静,客观陈述事实和理由,配合法院调解与审理工作,按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