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事故责任
第一时间联系交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比例。若对方全责,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若双方都有责任,按比例分担赔偿。
(二)收集索赔证据
收集上班的交通票据、打车记录、租车合同及费用发票等,证明因车辆受损无法正常使用而产生的上班交通费用。
(三)协商赔偿事宜
先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沟通,说明赔偿诉求。若协商成功,保险公司按约定赔付。
(四)诉讼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合理的上班交通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