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数额时,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适当提高但不超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二)先尝试与对方协议确定抚养费数额,若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
(三)对于之前三年未支付的抚养费,抚养孩子一方可要求对方补付,法院会综合孩子实际需要、对方支付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等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