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缩短离婚官司时长,在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时,可与对方沟通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这样能在三个月内审结。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尽量配合法院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审限延长。
(三)若对一审判决不服需上诉,要尽快准备上诉材料,进入二审程序,且二审中也积极配合,争取在正常审限内结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