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检察院移送法院时间因案件类型而异,一般一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的十日以内决定,可能判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延长至十五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普通案件,检察院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移送法院的决定,这是为了保障诉讼效率。而重大、复杂案件情况更为复杂,所以可延长十五日。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出于快速处理的目的,要求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考虑到案件的一定复杂性,可延长至十五日。当检察院审查认为需补充侦查时,可退回公安机关或自行侦查,限定补充侦查二次且每次一个月,是为避免案件久拖不决,补充侦查完毕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确保审查的准确性。如果您在涉及检察院移送法院相关法律问题上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