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要求退还彩礼,需先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若符合,可向法院请求返还。
(二)若已共同生活且给付方生活未陷入困境,一般不用退还彩礼。但彩礼数额大且给付方生活困难,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酌情部分返还。
(三)若涉及诉讼,要注意收集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等方面的证据,以便法院判定返还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