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准备阶段,除收集分居证明、家暴报警记录外,还可收集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相关证据,让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链更完整。
(二)递交材料时,提前与法院确认所需材料的份数和格式要求,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受理进度。
(三)庭审中,提前梳理好陈述内容,表达清晰简洁,对于证据的出示要按照逻辑顺序进行,增强说服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