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涉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时,要严格按照重伤、轻伤、轻微伤的标准进行判断。对于重伤,若怀疑是重伤一级,需关注机体完整性和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是否远超重伤二级。
(二)鉴定过程中务必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全面考虑损伤当时的伤情以及损伤后果或结局。
(三)要在原发性损伤及其相关并发症治疗终结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再进行鉴定,避免过早鉴定影响结果准确性。
(四)此标准适用于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在相关法律事务中应准确运用该标准。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鉴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析,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