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处理轻伤一级的刑事及民事赔偿问题时,要及时收集各类费用的相关凭证,如医疗费的收款凭证、交通费的正式票据等,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二)对于误工费、护理费等,要按照规定的计算方式准确计算,可参考当地标准和实际情况。
(三)双方协商赔偿时,要保持理性和客观,明确各项赔偿项目和金额。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