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识别传销活动,可看是否存在以经营活动为名,让参加者缴费或购买商品服务获得加入资格,按层级排列,以发展人员数量计酬返利等特征。若发现身边有此类疑似情况且涉及人员达三十人以上、层级在三级以上,要及时提高警惕。
(二)若自身不小心陷入传销组织,应尽快寻找机会脱离,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计酬方式资料等,以便后续向执法部门提供线索。
(三)对于执法部门而言,要加强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一旦发现符合上述特征的传销活动,及时对组织者、领导者进行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