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可撤销合同情况,首先要及时确定撤销事由。比如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明确自己处于哪种可撤销情形。
(二)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时间。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其他情形一般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文本、沟通记录等,以证明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