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沟通:主动和对方及保险公司联系,清晰表明对方有配合处理事故和进行赔偿的责任。
(二)代位求偿:沟通没有效果时,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让己方保险公司先赔偿,之后再由其向责任方追讨赔偿。
(三)收集证据: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照片视频等和事故相关的证据。
(四)提起诉讼:对方负全责且证据充分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维修费用、拖车费、贬值损失等合理费用。
(五)申请执行: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