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在离婚时存在隐藏、转移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应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尽快收集相关财产被侵害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然后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
(二)对于离婚判决中抚养权、抚养费问题,若要变更抚养权或调整抚养费,需先准备好能证明合理情形的证据,例如自身经济状况变化证明、孩子生活学习环境改变的证明等,之后随时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