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起诉流程耗时受多种因素影响,若希望加快进程,在一审时可争取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比如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等情况,这样能在三个月内审结。
(二)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要积极准备上诉材料和证据,配合二审法院工作,争取尽快审结。
(三)对于可能出现的管辖权异议和司法鉴定情况,提前做好心理和时间规划,避免因这些因素打乱节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