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可优先争取抚养权,除非母亲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先协商抚养权,协商不成的,提供自身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若自身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要及时向法院说明。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要与孩子多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随哪一方生活。
(四)若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让老人表明愿意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