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刚购车辆受损严重时,先做车辆贬值评估确定金额。先由责任方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比例赔付,还有不足则侵权人承担。
(二)考虑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赔偿的态度,若受损轻微,不建议主张贬值赔偿;若为新车且严重受损,可积极争取。
(三)与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收集评估报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贬值损失等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