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想离婚,主动和对方交流,表达改善夫妻关系的想法,争取通过调解避免离婚。
(二)若同意离婚,重点关注财产分割和补偿问题,因不能生育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在财产分割上适当倾斜。
(三)若因不能生育承受精神痛苦,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要准备好能证明精神受严重伤害的证据。
(四)涉及子女抚养,若有收养子女或继子女,按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确定抚养权,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财产状况、不能生育对自身的影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