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费用标准。在提起民事经济诉讼前,仔细研究案件受理费的分段累计交纳标准,根据自身诉讼请求的金额估算大致费用。例如,若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只需准备50元案件受理费。
(二)明确其他费用。除案件受理费,要清楚可能产生的申请费、证人出庭的交通费等费用情况。对于申请费,提前了解不同申请事项的收费规定。
(三)考虑律师费用。若需委托律师,与律师沟通案件情况,了解收费方式和大致金额,综合考量律师资历和案件复杂程度。
(四)关注费用承担。胜诉后案件受理费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在诉讼过程中可合理主张自身权益,减少自身费用支出。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