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据: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确保理赔时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二)事故责任证据:及时获取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明确各方在事故中责任的重要凭证。
(三)医疗证据:收集医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出院小结,这些能反映受伤情况;同时保留好医疗费票据和费用清单,方便确定医疗费用。
(四)误工证据:向单位索要误工证明,准备好工资银行流水和劳动合同,以此证明误工期间的损失。
(五)护理证据:拿到医院的护理证明,准备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用于确定护理费。
(六)伤残证据:若因事故构成伤残,要找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伤残鉴定意见书。
(七)财产损失证据:保留车辆维修发票、物品损失清单等,确定财产损失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