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企业破产后,债务先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若不足以清偿则按规定处理,之后按职工权益、社保税款、普通破产债权顺序清偿,同一顺序不足清偿按比例分配。
法律解析:
企业面临破产时,明确债务清偿顺序尤为重要。破产费用涵盖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共益债务例如为债权人利益管理财产产生的债务,二者优先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先保证破产费用的清偿;若不足以清偿某类费用,则按比例处理。在满足这两者后,后续债务按法定顺序清偿。职工权益排在首位,体现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其次是除特定职工社保外的社保费用和企业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这样的顺序设定既保障了劳动者基本生存和社会稳定,又维护了国家税收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如果大家遇到涉及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获取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