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房产继承方式:要明确被继承人有无立下遗嘱。若有遗嘱,需按照遗嘱内容来确定女儿能否继承及继承份额;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女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参与继承。
(二)了解自身法定继承情况:在法定继承中,女儿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其他子女)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女儿自身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分配时应得到照顾;若女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可多分;若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可能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