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原告身份。子女作为抚养费权利主体,在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本身具有原告资格。若子女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其仍是原告,但要由法定代理人(通常是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代为诉讼。
(二)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父母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抚养费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三)提起诉讼。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