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若对互联网法院管辖权有异议,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且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详细说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
(二)法院会审查管辖权异议,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异议会被裁定驳回。
(三)若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诉时提交上诉状,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
(四)整个过程中,当事人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以此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