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一方付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婚前双方出资、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考虑到首付是一方支付且产权登记在其名下,会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按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比例乘以房产现价值再除以2计算。而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从登记情况和出资还贷情况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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